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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招投标领域受贿罪?

更新时间:2016-01-10   浏览次数:138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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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领域受贿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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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意见》第6条规定 回目录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中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代表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贿赂行为:

    ①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②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代表才定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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