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徐州××百货商店与江苏省盐城市×××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更新时间:2024-02-16 浏览次数:263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协助执行义务人在冻结裁定期限内擅自处分到期债权,除对该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进行处罚外,还可责令其限期内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2二、基本案情 3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 4四、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意见 上一篇: 鹰潭市月湖城市信用社应在转移款项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