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执行异议案外人是否有权提起确权之诉 更新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289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两个“可以”应理解为选择关系,当事人只有这两种选择要么申请再审,要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规定意在排除确权诉讼,案外人应当按照该特别救济程序主张权利,不应另案诉讼。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裁判 3评析 上一篇: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2004)石铁民初字第102号判决书 下一篇: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另案确权后提出异议应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