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企业名称变更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期间应如何进行诉讼 更新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3037 次 标签: 企业名称变更 未取得营业执照 诉讼当事人 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研究,倾向性意见认为】企业申请名称变更,在新的企业名称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原企业名称仍可合法使用期间,企业新名称与原名称实质指向的实体组织是相同的承受权利义务的实体并未发生变业。当事人以原企业名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案情简介 2二、法院裁判情况 3三、主要观点和理由 上一篇: 某市国土资源局与A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上诉案—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