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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蚌民二终字第94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4184 次 标签: 民事主管 分公司之间纠纷 分支机构之间纠纷

文章摘要:

——分公司之间纠纷的法律性质
【案号】(2006)蚌民二终字第94号
【裁判要旨】同一集团分公司之间财产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分公司系非法人组织的一种形态,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分支机构的行为,最终由所属法人承担责任,故同一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之间的财产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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