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责任认定
更新时间:2016-02-04 浏览次数:25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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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1~105条规定了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其中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民事诉讼法》就如何判断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有错误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因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标准缺失。笔者就该类案件的责任认定谈一些看法,以利于实践中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