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诉思晨公司股东盈余分配权案
更新时间:2019-06-23 浏览次数:22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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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提示】股东权的享有须有建立在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并按法定程序完成股东登记手续之上,以虚假债权作为出资的股东,不应享有公司盈余分配权。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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