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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公司诉银河公司对已按债转股转化的原有债务仍应按债务予以清偿案

更新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332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提示】债权转为股权后再作为不良贷款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应无效,资产管理公司无权要求偿还原贷款。
【裁判要旨】商业银行将其对借款人贷款转为股权后再作为不良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即便债务人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和债权转让通知上签字,不具有否认银行投资行为的效力,不产生债务人偿还已成为股本的原贷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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