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案外人以管辖错误为由提出的再审申请 更新时间:2016-03-06 浏览次数:287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包括管辖错误在内的15种再审事由是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时方可适用,案外人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不能援引。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以管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审查处理方式等问题的答复 下一篇: 当事人越级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