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晶华针织有限公司与宁波布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异议一案
更新时间:2016-03-06 浏览次数:33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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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示】如何认定合同中约定选择管辖条款明确与否?
【要点提示】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明确与否,应肖按照协议所使用的词句、协议的有关条款及目的等确定该协议的真实意思,不以协议是否指定特定法院为限。
【裁判要旨】 “发生纠纷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可视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案例索引】一审: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10)奉法商初字第54号(2010年5月4日)(未上诉)
【要点提示】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明确与否,应肖按照协议所使用的词句、协议的有关条款及目的等确定该协议的真实意思,不以协议是否指定特定法院为限。
【裁判要旨】 “发生纠纷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可视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案例索引】一审: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10)奉法商初字第54号(2010年5月4日)(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