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沪高经初字第4号
文章摘要:
【案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沪高经初字第4号
【裁判要旨】中国人民银行《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对外担保的主体及程序规定,系针对境内机构的,对公民个人对外担保不构成法律限制,故公民个人出具的担保只要债权人接受既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要旨】中国人民银行《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对外担保的主体及程序规定,系针对境内机构的,对公民个人对外担保不构成法律限制,故公民个人出具的担保只要债权人接受既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