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过程中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的责任承担——出资人对公司资产清算未尽勤勉谨慎职责,以致部分债权丧失诉讼时效,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清算人应相应赔偿
更新时间:2023-07-02 浏览次数:31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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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公司出资人对公司资产清算未尽勤勉谨慎职责,以致其部分债权丧失诉讼时效,由此造成公司资产减少,降低公司偿债能力,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清算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例】上海二中院(2002)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327号
【案例】上海二中院(2002)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