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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仅作审计报表之用的询证函亦可中断诉讼时效——询证函虽注明仅作审计报表之用,但借款合同双方均在该函上对尚欠贷款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构成债务确认

更新时间:2016-03-13   浏览次数:4909 次 标签: 询证函

文章摘要:

【要旨】询证函虽注明仅作审计报表之用,其他方面用途无效,但基于该询证函是由债权人发出,且该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在该函上对尚欠贷款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事实,可以表明该询证函既有贷款人追索欠款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借款人对所欠债务的确认。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银祥支行与哈尔滨金事达实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法民二〔20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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