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公民有偿代理问题的研究意见 更新时间:2016-03-19 浏览次数:269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摘要】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对于受托人为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差旅等合法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支持。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问题的由来 2二、主要争议问题 3三、研究意见和理由 上一篇: 公民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不受保护,合法费用可支持——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法院不予保护;但受托人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等合法费用,法院可支持 下一篇: 对导致合同无效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判断标准——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认定该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