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嘉德拍卖公司诉陈××拍卖成交后不付款也不领取拍品要求解除拍卖合同赔偿损失案 更新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285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成交后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双方即形成了拍卖合同关系,合同双方均应履行各自义务,竞买人未依约支付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上一篇: 罗××、赵××与梅州市××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梅州分行购买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0)静民初字第2964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二民终字第2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