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工商行高阳县支行诉保证人王×承担信用卡限额透支保证下申领人实际透支额的偿还责任案 更新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2729 次 标签: 保证 担保范围 储蓄合同 超限透支 信用卡透支 不利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持卡人超限额透支系银行管理疏漏造成,其后果不应由保证人承担。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4责任编辑按 上一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7)徐民一(民)初字第3145号 下一篇: 汝南县××银行诉汝南县××公司依信用卡透支合同透支后逾期不还请求偿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