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名沁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4-03 浏览次数:37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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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如何区分和认定存款冒领案件中储户和银行的责任?
【要点提示】储户对于其存款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金融机构的责任免除,应以其兑付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前提。金融机构未对储户的身份情况尽到合理、充分的审查义务,对存款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14708号(2009年2月)
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终字第10538号(2009年12月4日)
【要点提示】储户对于其存款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金融机构的责任免除,应以其兑付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前提。金融机构未对储户的身份情况尽到合理、充分的审查义务,对存款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14708号(2009年2月)
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终字第10538号(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