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冷民一初字第454号;(2010)娄中民三终字第129号
更新时间:2023-06-11 浏览次数:310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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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银行卡致存款被盗取的责任银行
【裁判要旨】银行卡被“克隆”导致存款被盗取,储户选择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起诉银行时,存款被盗取引发的违约责任应由发卡行承担而非支付行承担;如果在存取款过程中储户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号】(2010)冷民一初字第454号;二审:(2010)娄中民三终字第129号
【裁判要旨】银行卡被“克隆”导致存款被盗取,储户选择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起诉银行时,存款被盗取引发的违约责任应由发卡行承担而非支付行承担;如果在存取款过程中储户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号】(2010)冷民一初字第454号;二审:(2010)娄中民三终字第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