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69号
更新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20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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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69号
【裁判要旨】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对于用资人未予偿还的款项部分,出资人和金融机构应各自承担50%的兑付义务。
【裁判要旨】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对于用资人未予偿还的款项部分,出资人和金融机构应各自承担50%的兑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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