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免除 更新时间:2016-04-09 浏览次数:4816 次 标签: 保证责任免除 文章摘要: 【要旨】保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保证人的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没有形成消灭保证责任的合意,即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权另行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债权人亦表示接受,也不能因此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案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诉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承诺函》并非担保函,对于其是否能构成担保应根据其内容来认定 下一篇: 保证人的增加与并存的债务承担在案件的实质处理上并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