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二监字第278号驳回再审申请民事裁定书 更新时间:2016-04-11 浏览次数:3202 次 标签: 担保合同 贷款手续 不规范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二监字第278号驳回再审申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形式要件齐备并已实际履行的借款担保合同,办理贷款手续不规范不影响借款担保合同的成立。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明知分支机构被撤销后,仍接受担保的,应负主责——明知法人分支机构被撤销后,仍接受该分支机构担保的,应认定担保权人对造成担保无效所致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民提字第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