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经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6-04-14 浏览次数:3220 次 标签: 农业户口 城镇户口 赔偿金 标准 文章摘要: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30条的规定,在二审终结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经在城镇居住的,应当适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确定参加赔偿金数额。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下一篇: 以合同之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