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属于适用公平责任 更新时间:2016-04-14 浏览次数:2716 次 标签: 体育活动 伤害 分担损失 适当补偿 文章摘要: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对于在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考虑到受害者对参加体育活动所可能的风险具有合理的预见、该损害发生在体育运动场合,行为人的手段和行为方式等因素,原则上不应由行为人分担损失。如果行为人在体育活动中严重违背运动规则且损害结果特别严重的,可以酌情给予适当补偿。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过水发电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对当事人因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作为一般侵权纠纷案件处理 下一篇: 保险公司能否以已向被保险人理赔为由对抗受害人的交强险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