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更新时间:2016-04-20 浏览次数:164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准备用毕归还,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文章摘要2: 目录 1概念 2陈其象律师提示 概念 回目录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准备用毕归还,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的行为。 ②国有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上一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犯罪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