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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8)思民初字第10889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终字第1095号

更新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4916 次 标签: 雇员忠实险 雇员忠诚保险 保证保险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针对我国保险公司业务不断创新出来的新的保险品种,雇员忠诚保险应如何定义其名称?保险责任范围应如何界定?
【要点提示】雇员忠诚保险,又称诚实保证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如盗窃、贪污、侵占、非法挪用、故意误用、伪造、欺骗等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在性质上,雇员忠诚险属于财产保险,其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保险合同约定,但如果因保险范围约定不明或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应按法律规定解释规则确定该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
【案例索引】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8)思民初字第10889号(2009年2月20日);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终字第1095号(2009年11月23日)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