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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贷款债务人和担保人明确的,无需再确定——国有企业虽经多次重组、改组,但所欠外国政府贷款债务主体和责任明确,无需政府再重新确定债务人和担保人

更新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3365 次 标签: 民行交叉 行民交叉

文章摘要:

【要旨】国有企业虽经多次重组、改组,但所欠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的债务人和担保人身份和责任明确,且已由生效民事判决所确认,无需人民政府重新确定债务人和担保人。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4)行终字第4号《中国××银行诉武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