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等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5-01 浏览次数:2811 次 标签: 保证 担保范围 借款合同 资金扣划 扣划贷款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00)经终字第232号 【裁判要旨】在贷款人和借款人有借款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的账户中扣收贷款。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要旨 2裁判文书 上一篇: 贷款人有权依协议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在贷款人和借款人有借款协议明确约定情况下,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的账户中扣收贷款,该扣收行为不构成侵权 下一篇: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苏中商终字第0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