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0)湖经初字第0723号 更新时间:2023-06-18 浏览次数:4400 次 标签: 保证 涉外担保 对外担保 借款合同 法律适用 香港法律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当事人与香港金融机构设立在内地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未排除内地法院管辖,但约定适用香港法律的,内地法院可受理并应适用香港法律。 【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0)湖经初字第0723号 文章摘要2: 目录 1解说 上一篇: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宁经初字第81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青民三终字第3号 下一篇: 独立担保不适用于国内经济活动,否则该约定无效——在国内经济活动中,对担保合同的效力仍采用从属性原则,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亦无效,独立担保的约定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