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镇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镇江市逸飞纵横进出口有限公司借款案

更新时间:2016-05-10   浏览次数:4372 次 标签: 账户质押 权利质押 出口退税账户质押 托管协议

文章摘要:

镇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镇江市逸飞纵横进出口有限公司借款案(出口退税质押)
【裁判要旨】企业出口退税债权可以进行贷款权利质押,贷款银行未与质押人签订书面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合同并以此作为出质公示的,应认定质押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无约束力。
【判决书字号】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镇民二初字第239号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