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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同一物设定抵押和质押的担保物权实现先后顺序——就同一动产设定抵押和质押,但均未办理登记的,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应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更新时间:2023-07-07   浏览次数:4675 次 标签: 质押 抵押 未办登记 生效时间 清偿顺序

文章摘要:

【要旨】就同一动产设定抵押和质押,但均未办理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先后顺序清偿。
【案例】吉林高院(2001)吉经再字第1号《动产抵押和质押,何者享有优先受偿权》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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