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临时工、农民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6-05-22 浏览次数:2844 次 标签: 农民工 文章摘要: 【要旨】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不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临时工还是农民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均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农业部、劳动部关于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下一篇: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者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院能否判决用人单位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