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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人事负责人主张二倍工资罚则的判定

更新时间:2016-05-22   浏览次数:3582 次 标签: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文章摘要:

未签劳动合同的人事负责人主张二倍工资罚则的判定
【摘要】人事负责人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在用人单位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人事负责人因失职甚至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张二倍工资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一审:(2013)江法民初字第01057号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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