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叶××等与福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侵权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2912 次 标签: 侵权责任 所有权 业主共有权 相邻权 移动通信基站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小区业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其所有的房屋上架设通信基站及天线,且该基站发射天线附近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的,不构成对其他小区业主的共有权及相邻权的侵犯。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案件基本事实 2二、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与判决 3三、当事人上诉请求与答辩理由 4四、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与判决 上一篇: (2011)虹民三(民)初字第472号 下一篇: 陈××因种在被告自留山上的果树被砍诉陈石金等赔偿损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