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孟宪元等诉孟宪传等因未被刻名将其在墓碑上的名字凿除赔偿案 更新时间:2016-05-28 浏览次数:1853 次 标签: 墓碑 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毁坏他人所立墓碑的,应承担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要旨 2案情 3审判 4评析 5责任编辑按 上一篇: 雇主张××诉雇员冯××在从事携款提货的雇佣活动时发生重大过失致所携款丢失赔偿案 下一篇: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06)越民一初字第1603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绍中民一终字第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