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叶××、黄××诉漳平市××中学因其子在校时到河里洗澡溺死人身损害赔偿案 更新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2319 次 标签: 教育机构赔偿责任 教育机构责任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根据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已履行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约定不再另行索赔的,受害方无权再主张赔偿金。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 下一篇: 沈××诉雷××、唐××赌酒致生父沈××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