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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2006)皋民一初字第0387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中民一终字第0952号

更新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6051 次 标签: 触电责任 高压电致人损害 无过错责任 电力设施产权人 供用电合同

文章摘要:

(原因力)
【裁判规则】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电力设施产权人在适用法律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2006)皋民一初字第0387号;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中民一终字第0952号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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