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更新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23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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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1号《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3月5日起施行。为便于在海事审判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笔者对《规定》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做如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