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谁来应诉 更新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4392 次 标签: 公司决议纠纷 决议撤销 文章摘要: 【要旨】这类案件中股东作为原告,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原告,而公司作为被告,这种情况下显然公司、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再署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因为就一般民事诉讼来讲,不能自己告自己。就本案来说,法定代表人已经选择了当原告的诉讼地位,就不能再去选择当被告法定代表人的诉讼地位,此时,应当由公司重新选定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一位临时负责人代替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诉讼权利。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责任保险中第三人是否享有独立请求权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营企业起诉股东承担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是否得当及合资经营合同仲裁条款是否约束合营企业的请示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