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股东以外的人是否有权提起此股权确认之诉? 更新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4294 次 标签: 股东资格诉讼 原告主体资格 债权人 代位权 确认之诉 文章摘要: 【要旨】债权人不宜代行他人权利提起股东资格诉讼。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股东资格诉讼的适格被告问题 下一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