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鲁民四终字第49号
文章摘要:
【案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鲁民四终字第49号
【裁判摘要】本案系船舶买卖合同燃油补贴权属纠纷,属于青岛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即使海惠公司和鑫马公司签订的2012年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提交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但该约定违反了专门管辖的法律规定,故青岛海事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裁判摘要】本案系船舶买卖合同燃油补贴权属纠纷,属于青岛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即使海惠公司和鑫马公司签订的2012年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提交寿光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但该约定违反了专门管辖的法律规定,故青岛海事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