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否担任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更新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4947 次 标签: 诉讼代理人 文章摘要: 【要旨】对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无禁止性规定,应当认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除非其现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可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或有人民法院认为其有不宜作代理人的情形,比如可能妨害民事诉讼,或者曾有伪证罪等妨害诉讼类型犯罪的前科。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沪高民三(知)终字第70号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