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天津×××包子饮食(集团)公司诉哈尔滨×××饭店、高×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再审案 更新时间:2023-04-30 浏览次数:3155 次 标签: 注册商标专用权 鉴定意见 知识产权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技术问题或者当法官难以凭借自己的知识对相关专业问题作出判定时,可以委托相关“中介性机构”进行鉴定,但是这种鉴定意见从法理上讲应属于证据,法官应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作出程序和内容进行质证。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