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已生效调解书的案外人在另案审理过程中以恶意串通为由对调解书内容提出异议的司法应对 更新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3772 次 标签: 诉讼调解 案外人申请再审 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一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恶意串通为由,对其作为案外人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能就调解书的内容在本案中再行审查,可告知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另行就调解书申请再审。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庭审中,原告自愿撤回对一方当事人的起诉,与另一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如何制作? 下一篇: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