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二审中当事人能否变更一审诉讼理由和请求 更新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2739 次 标签: 二审审理范围 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当事人上诉可以改变一审所持的诉讼理由,但不得改变一审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审判实践中要严格区分上诉时,当事人变更的是一审诉讼请求,还是一审的诉讼理由。当事人可以放弃一审的部分诉讼请求,但不得改变一审的诉讼请求。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可否变更问题的复函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民终字第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