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抗字第25号
更新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31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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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抗字第25号
【裁判要旨】检察机关抗诉所针对的民事判决已非发生效力的最终判决,属于抗诉不当,依法不应再审,人民法院对此种抗诉不予受理。
【裁判要旨】检察机关抗诉所针对的民事判决已非发生效力的最终判决,属于抗诉不当,依法不应再审,人民法院对此种抗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