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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执行债务人涉嫌诈骗所得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

更新时间:2016-07-22   浏览次数:5462 次 标签: 民行交叉 刑民交叉 物权登记

文章摘要:

【要旨】物权登记具有公示效力,除非经过法定程序撤销登记以及法定情形外,执行程序中对财产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登记为准。涉案的房产既然登记在债务人战某名下,就应当作为战某的责任财产来履行对谢某的债务。至于刘某与战某之间因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民事和刑事法律关系,则属于另案解决的范畴,不影响本案的执行。刘某如认为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属于自己,可以通过向执行法院提起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提示】债权人涉嫌诈骗所得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可以执行。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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