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闫某案,判令闫自行清除路碍,恢复到原路正常通行状态。进入执行程序后闫某拒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清除路障后,闫某又将道路封堵,此类情况如何视为结案?
更新时间:2016-07-25 浏览次数:41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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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执行法院将路障拆除后,被执行人短期内又封堵的,应在原判决拘束的范围内,不需要再重新起诉。执行法院应当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对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儿对已执行标的的妨害行为,执行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