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保证金账户”是否特定化并构成质押担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漯河市分行营业部执行申诉案 更新时间:2016-07-25 浏览次数:289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保证金账户”是否特定化并构成质押担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漯河市分行营业部执行申诉案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李红光执行申诉一案的复函》 下一篇: 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解读民诉执行程序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