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浙民提字第22号 更新时间:2016-08-27 浏览次数:2252 次 标签: 分包 文章摘要: 【案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浙民提字第22号 【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第三人的,分包合同无效。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韩××诉陕西省××医院人事争议纠纷案 下一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