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结算应当以中标合同为准——河源公司与真茂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8-27 浏览次数:37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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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系争工程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且双方当事人已经办理了招投标程序及中标合同备案,应当按照该合同进行结算,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不一致的,不应适用,双方应当按照备案合同进行结算。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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